中华人民共和国张家界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张家界边防检查站的委托,对其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张家界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HNFS-2017JS069
2.3采购预算:年度配送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0万元左右
2.4招标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2.5项目服务年限:1-2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合同。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2具有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3具有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或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保承诺书;
3.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派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市西溪坪办事处西溪美景3楼2单元602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400元/套。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2017年10月31日上午9: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
被拒绝(☆)。
5.2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上午9:00 时。
5.3开标地点:张家界市西溪坪办事处西溪美景3楼2单元502室(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投标保证金
6.1递送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保证金:陆仟元整(人民币)。
6.2缴纳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从供应商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开户名称: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慈利专户
开 户 行: 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7440 2140 0000 0003 378
6.3缴纳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银行转帐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现金方式以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收据为准。
6.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张家界边防检查站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路1号张家界边防检查站办公楼3楼
邮 编:410004
电 话:07448381060
传 真:07448381060
联系人:张万里
电子信箱:56371356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张家界地址:张家界市西溪坪办事处西溪美景3楼2单元502室
联系人: 伍超(15207449686)
电 话:0744-3288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