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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03-30字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7年工作思路以及附表等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 www.fsgbo.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永定区子午路376号,邮编427000,电话:0744-8281903)。

一、概述

    2016年,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62号)精神和市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的要求,积极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保障群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五公开”

1.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2015年6月28日,下发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张政发〔2015〕9号),同年7月,各区县政府均印发了公布责任清单的通知,截止去年8月,各级各部门责任清单均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今年,在全省率先印发《张家界市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张政办发〔2016〕22号),建立了行政权力目录管理制度、考核评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权力事项评估课题研究,及时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认真做好上级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相关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21号)和《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张政发〔2016〕6号)。大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开展了专项调研及全面清理,拟定了第一批清理规范的2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出台。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一是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检测、抽检和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住房方面,对3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16家物业服务企业、5家房地产评估企业资质办理情况、47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许可情况等进行了公开,并对市城区新建物业公开招投标及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产品质量方面,公布计量管理类监测信息15条,特种设备监测信息5条,认证认可公开认证监管和计量认证获证单位名单2条。旅游市场方面,主要是做好旅游投诉受理及公开工作,及时受理投诉,限时办结,第一时间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知识产权方面,市本级科技计划采用网上申报,电子监督全程介入,进一步提高了公示力度和项目申报的透明度。今年共公示了2016年度张家界市产学研创新专项计划拟立项项目6个、拟推荐2016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2个,2014—2015年度张家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拟获奖项目等。安全生产方面,通报安全检查情况2次,发布安全事故信息1条、公开调查报告1项,公布挂牌督办整改隐患27项。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信息105条,公开鲜活水产品、食品抽检抽验信息72次,并公开生食动物性水产品消费提示等消费警示信息5条。二是做好行政处罚公开。今年,我市发布房地产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决定书1件,房地产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4件;发布质量监管行政处罚决定书2件;发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书1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处罚信息19条,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9件;对央视、经视等媒体曝光的5起涉旅事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及时发布案件查处和行政处罚情况;严肃核实处理物价投诉,对达到立案条件的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监管和处罚,相关信息及时公开,目前立案1件,立案信息已公开。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均在规定时间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三是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积极开展全市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并对2013、2014年度未年报企业进行普查,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及处罚名单。目前,市、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均已完成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市直各单位均按照要求建立了首问负责、实时公开、全程监察等服务公开制度,制作了本单位办事流程图,对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办事所需证件、资料和监督方式等均予以全程公开。

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根据《国务院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工作方案》(湘政办发〔2016〕22号),下发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工作的通知》(张政干明电〔2016〕18号),对全市共59家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目前共收到58家单位上报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完成21家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指南、目录和流程图的梳理,梳理完毕的单位目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专栏集中发布。

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我市研究起草了《张家界市常住人口登记管理办法》,目前该文件正在送审。为明确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2015年,我市出台了《张家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张政发〔2015〕22号),对该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目前,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信息均按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制作公示牌在各居住证办理点进行宣传。

    2.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媒体、政府公报等方式,加大政策公开力度,扩大政策传播范围,提高政策知晓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文件、政府数聚、规划计划、统计信息等专栏,及时公布我市重大政策及发展规划;通过网站的热点关注、发展言论等专栏,公布相关部门或行业专家对重大政策的解读信息。今年以来,市、区县政府政府(办)出台规范性文件94件,市直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22件,所有规范性文件都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2)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目前,国、省两级已用《外商投资准入目录》替代《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我市沿用省发改委制定的的《外商投资准入目录》,暂未进行调整。

(3)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一是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项目实时信息、重大项目招投标、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等信息的公开。按月发布全市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快报,对全市83个重点工程的开工情况、工程进展、公开工程进展、投资规模、完成投资等情况进行公示。切实加强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力度,开展2012-2015年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社会发展和工业项目专项稽察、2015年度省预算内基建投资绩效评价、慈利县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专项稽察、2016年上半年重点项目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进展情况等各类督查、稽查活动10余次。 二是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目前共有武陵山大道、教中公路、永定区城乡垃圾收运系统工程等项目列入财政部第三批示范工程,正申请国家发改委PPP项目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补助。

(4)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在部门网站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积极公开交易活动的技术标准、交易流程、操作规范和现场管理制度,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

(5)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一是按规定公开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共9项,其中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项,促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5项,兼并重组相关税收政策2项。二是做好降费信息公开,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力度。降低了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并及时公布;重新清理并对外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目录清单,明确规定未纳入目录清单的一律不得收费。对取消、暂停、降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坚决制止并纠正国土、税务、住建、教育等部门不规范收费和乱收费问题。

(6)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国有资本整体运营、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开。每月对市属8家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公开。二是做好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情况公开。出台了《张家界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结合业绩考核相关配套措施,公示了市属12家国有企业2015年度考核结果。三是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情况公开。发布了《张家界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2015—2018年)》(张政办函〔2015〕68号),根据改革进展,将适时公开企业改革改制情况。四是推进公司治理、管理架构及财务状况公开。下发了《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张国资〔2016〕57号)中,要求企业及时公开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划及相关财务信息。五是做好重要人事变动情况。今年共公开了11条企业重要人事变动信息。六是推进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情况。《张家界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送审稿)》已按程序上报,待文件出台后,相关公开工作将逐步推进。

    3.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扶贫政策、项目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等信息公开。印发了《张家界市精准扶贫工作手册》、《精准扶贫常识30则》口袋书,面向上至市级分管领导,下至驻村帮扶工作队、乡镇扶贫工作站及基层干部群众全面详细地解释和宣传我市精准扶贫政策。二是做好扶贫资金情况公开。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的下放至区县,各区县均按照要求在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本部门网站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申报和审批信息进行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三是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推进减贫责任书、建档建卡贫困人口进入/脱贫名单等信息公开。采用挂图作战、信息上墙等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的方式,在各区县、乡镇(街道)在人民政府和扶贫办(工作站)所在地,以及村部、社区服务中心的显要位置,开辟挂图作战专用宣传栏和脱贫攻坚公示栏,用于公开《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海报及解读漫画、脱贫攻坚规划摘要、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书这“五张图”,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进入/脱贫名单、帮扶责任人信息、各项具体扶贫政策等。四是通过不定期发布《张家界市脱贫攻坚“五基工程”暨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简报》,发布我市脱贫攻坚、驻村帮扶最新工作动态信息。今年该简报已印发22期。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相关部门在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等群众生活聚居区,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和知晓面。低保和特困救助方面,在民政网站公布城乡低保统计信息和农村五保供养统计信息共计14条,信息数据包含全市各区县五保人数、低保人数、低保户数、资金支出、当月人均补差等内容。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方面,共发布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统计信息和临时救助制度实施情况统计信息12条。其中,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例如公布了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信息、手术并发症对象救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等信息。公布了《2016年民政部门认定并实施医疗救助工作情况调查表》,下发了《张家界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印发宣传册、在定点医院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宣传新启动的全市新农合的大病保险及“阳光医疗”保障工程相关政策信息。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进行公开,发布了《2016年历史救助制度实施情况统计表(1-6月)》。同时,加大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力度,因我市连续遭受多次洪涝灾害、雪灾和风雹灾害侵袭,发布灾害相关信息30余条。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一是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集中公开国家、省、市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公布高校毕业生提供各类就业创业、职业培训、小额担保补贴等法规文件,下岗人员、失业人员就业优惠政策等信息。二是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开展就业专项活动,积极主动开展转移就业指导工作,在逐步完善乡镇基层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的同时,在每一个建制村都设立了村级联络员,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率达到100%。三是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发布公务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等招录信息;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1-7月份发布并组织各类招聘会12场(市本级);开展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和就业政策咨询服务;发放季度招聘信息宣传册、《求职指南》、就业创业政策问答、春风卡等宣传资料。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棚户改造方面,新发布了政策法规文件《张家界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公开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并对项目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按季度进行通报,按月发布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表。

保障性住房方面,公布了《张家界市2015年1-12月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通报表》,并按月发布《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快报表》。根据《张家界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对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等进行明确和规范,并按规定在网站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农村危房改造方面,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诶、改造结果的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对群众反映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不精准、公示程序不规范、改造面积把关不严、虚报冒领资金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改并及时公布整改结果:对公示不到位的3户危改对象,在规定时限内重新进行了公示;对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27户危改对象的补助资金进行追缴;对存在超面积、超层数的24户危改对象,取消其农改资格。

按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监测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对空气质量实行日报、集中式饮用水环境质量实行月报、澧水环境质量实行季报等公开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网站建立了张家界市空气环境质量数据链接,实时向公众公布空气环境质量指数。发布澧水张家界段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包括澧水河地表水质量状况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进行公开。自今年起,每月定期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及安全用水状况。三是依法向社会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污方式、排放浓度、总量、超标排放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

(6)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教育信息公开。自2014年秋季开始,成功启动了市中心城区“幼升小”划片就近入学和“小升初”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并由张家界电视台进行了现场直播。今年共开展了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永定区和慈利县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专项督导、“全面改薄”专项督导、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评估验收、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督导以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综合评估考核等工作,并及时准确地将评估结果在张家界日报、张家界公众信息网等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开。

推进卫生信息公开。要求各医疗机构推动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目前市人民医院已完成院务公开内容并更新了公开目录。加大各类医疗卫生政策信息公开,包括:《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须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条件、标准、办理程序等信息,生育证办理政策解读信息等,并按要求对再生育证办理对象进行公示。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按规定及时公布了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抽检抽验、消费警示及处罚信息。

    4.围绕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为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决策公开,扩大公众参与,

出台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张政发〔2013〕13号)、《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张政发〔2013〕8号)、张家界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管理办法(试行)》(张政办发〔2009〕12号)等,进一步健全规范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及时对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对未予采纳的公众意见需说明理由。

(2)推行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对于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大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重点工作,按要求对其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进展及完成情况等进行公开。例如公布了《张家界市2016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责任分解方案》、《张家界市中心城市2016年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责任分解方案》、《张家界市中心城区2016年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责任分解方案》等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大事项;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成立10个改革专项小组,公开全市2016年改革工作任务倒排表、季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报表等,包括公开改革事项、协调单位、牵头单位、改革工期和考核任务、改革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

加强督查力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市政府工作报告、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事项的落实情况及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及时下发《督查通报》、《督查专报》等,公布督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

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2016年2月至5月,对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后,在张家界日报、张家界市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开。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一是做好市本级政府预算公开。按要求公开了市本级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市本级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市本级2016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市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市本级2016年专项资金预算市本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市本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等。

二是深化市本级政府决算公开。自2015年开始,市本级按照“非涉密、全公开”的原则,实现了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全面公开。今年,市本级部门决算公开力度“再加码”,公开数据更加全面,公开数据包括收支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三公”经费决算表;公开内容更细化,按功能科目分类细化到项级科目,让民众看得懂、算得清。

三是加强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参照市本级财政公开条目和内容,对市本级各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确保公开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截止到2016年7月25日,市本级123家预算单位齐亮“家底”,齐晒“明白账”,均在单位或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四是要求县、乡级部门和单位进行预决算公开时,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

(二)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出台了《张家界市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张政办发〔2015〕65号,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市直及驻张单位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均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市主流新闻媒体进行科学解读,让公众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度》明确了解读主体、解读范围、解读程序、解读形式、解读机制。按照《制度》规定,坚持“以解读为原则,不解读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采用撰稿解读、政策问答、以案释例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加强涉及群众利益重大政策解读工作,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自《制度》出台以来,共发布了政策解读信息20多条。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张家界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办法>和<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的解读》、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了《 张家界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资助政策解读》等。

鉴于大部分市级政策都是根据上级政策制定,在省政府没有对政策解读进行统一规范、统一解读的情况下,我市包括其他市州暂难以精准对接上级政策精神,我市政策解读工作主要是通过撰写起草说明、召开座谈会、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举办听证会,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或转发上级部门、专家学者对政策的解读等多种形式,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让公众知晓和理解政策。在进行政策解读时,注重运用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及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增加受众面。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完善相关制度,包括制定了《张家界市网评员管理办法》,正着手修订《张家界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并研究出台《张家界市网络问政管理暂行办法》。一旦发现出现涉及本地区的可疑信息广泛传播的情况,有关部门及时查清消息来源及真实性,一旦确定是虚假信息,及时向社会澄清并公开对相关人员的处置结果。对于社会关切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针对今年7月永定城区雨污分流和道路提质改造工程的实施后,公众对工程必要性及工程质量存在普遍疑问的问题,我市及时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方式公开工程信息及进程,并多次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代表委员沟通座谈会,做了大量解释说明工作,得到大多数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认真研判处置涉及本市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例如,今年7月湖南经视《钟山说事》栏目对我市一起城管执法冲突事件进行报告,针对报道中提出的派出所不立案的质疑,我市即可成立调查组,对大桥派出所执法情况开展调查,并将事件原委、调查结果、政策依据等信息及时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公开,回应公众疑问。

三是建立了重大突发事件相应预案,要求政府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澄清各类虚假不实信息。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到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四是重视媒体力量,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我市各类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动态等方面信息,均积极借助媒体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工作,方面公众及时了解。畅通媒体采访渠道,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积极运用电视、报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受众面较大的媒体,及时报道、解读重要信息和重大政策;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务专栏,对政府文件、文件解读、政府会议、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统计信息等重要信息或政策进行分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及时查阅。

二、典型经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监督

    1.建立政务公开协调机制

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形成畅通高效的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我市于2008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张家界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该《制度》包括《张家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张家界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张家界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和《张家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2015年新发布了《张家界市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各单位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根据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级还建立了政府信息季报制度,及时、准确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数据。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每年3月31日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发布。同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市、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市直单位网站均按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制度和规定、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2.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例如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调整充实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均成立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同时还明确了分管领导,确定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充实了工作力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3.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要求,政务公开工作一直是我市绩效考核体系常规内容之一,考核内容包括政务公开与服务、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依申请公开等。分值权重方面,由于市、区县政府大多自5月开始研究出台2016年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早于《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出台时间,当时因无最新文件参考,政务公开考核分值权重主要参照往年做法,约占2%左右。自2017年起,我市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开展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确保其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4%。

(二)健全制度建设,完善机制运行

    1.制定并公开《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6月21日,我市下发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张政办函〔2016〕62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并于7月14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工作要点》明确了围绕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推进公开,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围绕增强公开时效加强能力建设,围绕政务公开加强政务体系建设等七项工作重点,每项工作均明确牵头落实单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为推动《工作要点》的落实,7月6日,我市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根据会议要求,市直各单位均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集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布。

    2.完善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出台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张政发〔2013〕13号)、《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张政发〔2013〕8号)、《张家界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管理办法(试行)》(张政办发〔2009〕12号)等,规定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时,要严格落实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环节,积极听取、收集并反馈多方意见;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完善。积极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是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可能影响社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举行听证会。今年上半年,市本级举办立法草案听证会、规范性文件草案听证会、重大事项听证会等各类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7次。

    3.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出台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张政法〔2013〕13号),规定市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决策启动、确定决策承办单位、前期调研、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决策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决定共九个步骤。规定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对公众的影响范围、程度等采用座谈会、协商会、开放式听取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除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外,应当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张家界日报》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决策依据等信息,且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不得少于20日。在《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张政办函〔2016〕33号)中,明确要求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未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作出重大行政决策。

    4.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

发挥好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市、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市直单位网站均按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制度和规定、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5.研究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市正在研究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方案,目前正在前期调研,方案将按照上级要求,在3年内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重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12月1日和12月2日上午,我市对全市行政机关涉行政审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行政审批科科长、行政审批相关科室科长进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培训,并邀请了国家行政学院专家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业务进行授课,培训人次400多。

(三)政务服务开展情况

    1.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

重视网上政务服务建设,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张优联办〔2016〕3号),从严格执行应上尽上、切实做到应办速办、及时做好信息变更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2015年下半年,组织对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对清理后保留的176项行政审批项目,由市电子政务办负责录入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确保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办事目录与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内容保持一致。

截至12月31日,全市网上受理办件共37153件,办结36930件,其中:市直单位受理办件7923件,办结7888件,办结率99.56%;永定区受理办件16255件,办结16290件,办结率100.22%;武陵源区受理办件674件,办结673件,办结率99.85%;慈利县受理办件7985件,办结7777件,办结率97.4%;桑植县受理办件4316件,办结4302件,办结率99.68%。

为推进基层网上政务建设,我市目前正在开展的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提质升级建设,把统一使用网上政务服务软件列入了提质升级的重点内容之一。通过让各乡镇(街道)使用全市统一开发建设的审批服务软件,推动基层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将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连通至乡镇(街道),推动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服务中心实现网络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的目标。

    2.积极发挥政务服务大厅作用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把政务服务大厅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进一步规范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市、区县人民政府均建立了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和代办点,构建横向到行政部门、纵向到乡镇规范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打造市、县、镇、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

二是完善中心服务制度。建立健全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联合审批、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创新全程代办、预约办理等个性化服务制度。积极推行“首席代表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通过任命了首席代表,签署了委托授权书,强化了政务服务中心职能。

三是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政务大厅职能,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大力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6月,我市相继出台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深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31号)、《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规范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政办发〔2016〕32号)、《张家界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张办发〔2016〕32号)(以下简称三项《方案》)。三项《方案》通过创新审批模式、建立中介服务平台以及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现了同一环节同一部门的审批事项合并办理、同一环节不同部门的审批事项并联办理、市区审批审批联动机制、投资项目建设项目联合踏勘、投资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和“一站式”收费等六大联合,完成了设立市政府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投资建设项目区域性评价以及有限放开测绘中介市场等四大创新。三项《方案》的出台,进一步深化了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优化经济建设发展环境,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有重大意义。同时,也将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中心职能,以政务服务大厅为平台,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推进行政审批行为公开,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

    3.加强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

一是规范市、区县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建设工作已进入设计阶段。新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合理规划设计,建设成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能投诉、信息公开等多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政务服务平台。各区县高度重视本级政务大厅建设,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平台和窗口。2015年,慈利、桑植两县相继完成了政务大厅的搬迁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对两县新政务大厅的窗口单位进驻、窗口规划设计等方面工作进行指导,确保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目前,两县县直单位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统一集中到县政务中心窗口办理,基本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

二是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为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政府服务平台建设,打通简政放权、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函〔2013〕5号)等文件要求,2015年8月,我市启动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质升级工程,下发了《张家界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质升级实施方案》(张基发〔2015〕5号)。根据方案要求,将通过统一提升硬件平台、统一开发服务软件、统一下放服务事项、统一规范办事流程、统一制作标牌标识等建设,全面实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按照“依法依规依程序、合情合理合实际、应放尽放提效率、服务群众转职能”的原则,把计生医保、国土资源、林业、民政、劳动保障、财税、水利、农机、农业保险、新农合等设计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下放到位,整合政务服务、惠民帮扶、群众信访和基层党建四项职能,将便民服务中心真正变成“转变干部作风的窗口、树立政务形象的窗口、服务人民群众的窗口、凝聚民心民意的窗口”,真正帮助群众解决难题,让群众在家门口感受到政府简政放权、职能转变的实际变化,体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高效服务。

为保证建设进度,通过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质升级纳入区县基层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奖励机制等措施,确保方案落实不走样、提质升级高质量。目前,已完成了全市72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软硬件采购工作、软件开发工作、硬件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权力事项梳理、窗口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预计在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提质升级建设。

    4.实体政务大厅办事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的融合情况

目前,仍有部分单位使用国家、省统一系统或自有系统,未实现与我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或实时交换数据,导致二次录入的情况仍然存在。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18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 90724条,电子化率87.08﹪;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公众解读 648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市、区县人民政府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系统,社会公众可以进行政府信息的查询、申请和投诉等。2016年,全市接到并处理了3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申请(其中市本级3件,各区县28件),均按时办结。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0件,公开或部分公开答复20件,不予公开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和深化,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内容不完善,对规定必须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未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加强

目前政策解读方式以转发上级部门的解读文件、加强政策宣传为主;起草政策性文件时,以《起草说明》代替了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政策解读工作规范性还不够。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滞后

极少数单位对网站建设重视不够,网站资料信息陈旧、更新缓慢、服务功能不全;一些单位网站与政府门户网站整合不够,重点领域的信息只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未及时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部分单位网站设计不够合理,栏目分类不清晰,公众搜索查阅信息困难。

(四)网上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率有待提高

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不太理想,部分单位因使用国家、省统一系统未能实行数据对接,“二次录入”、“体外循环”等问题依然存在。

  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源头性认定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机制、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及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机制,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的要求,重大深化政府“放管服”、就业创业、市场监管、减税降费、扶贫、棚户区改造、环保、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稳定市场预期、重大决策与公开等重点方面的政务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让群众看得到、能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包括决策前公开、决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落实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裂隙政务有关会议制度及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扩大公众参与。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按照解读方案与文件一同报批、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等工作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和回应机制,做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网站、热线电话、电视、报纸等平台建设,积极探索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型发布平台。切实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网站的资源整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专栏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平台。

(五)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将按照《张家界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质升级实施方案》(张基发〔2015〕5号)要求及工作安排,稳步推进便民服务中心提质升级工作,打造方便快捷、管理规范、廉洁高效的基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体系,让群众在家门口感受到政府转变职能、提高效率的服务。

(六)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按照我市2016年绩效考核方案,对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并将督查考核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增加政务公开考核力度,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要求,自2017年起,将政务公开在全市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权重提高到4%以上。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全市)
(二〇一六年度)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的信息列为1条)


  条

10418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50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50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811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423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523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793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346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648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4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43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1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04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6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39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5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31


     1、当面申请数

2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6


     4、信函申请数

4


   (二)申请办结数

31


     1、按时办结数

3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3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7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1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5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数员

23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42


      2、兼职人员数

19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61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8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8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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